北京新的地方標準《城市軌道交通安全防范技術要求》昨天起公開征集意見。根據該標準,本市軌道交通車站的出入口、站臺層、沒有屏蔽門的站臺軌道兩側乘客等候區域、車站內的公共通道等都強制要求安裝監控系統。而為了進一步保障安全,車站內或設置化學監測設備。
這項新的地方標準要求在車站出入口、站廳層、站臺層推薦設置人臉圖像采集系統。檢票口、車站出入口推薦設置客流量統計設施;站臺層強制要求設置擁擠度檢測設備;安防監控子系統要求在乘客出入設施的全過程中,應能不少于3次拍攝到每位乘客的正面圖像;沒有屏蔽門的站臺軌道兩側乘客等候區域強制要求安裝視頻監控系統;車廂內安裝的攝像機應能基本覆蓋整個車廂并有所重點;在列車的兩端車頭應安裝用于監視列車前、后方外部區域的攝像機;安全防范技術的系統日常運行期間,設備故障報警后的故障排除時間不應超過24小時,安全防范技術系統的定期維護應每6個月進行一次。
此外,新的標準還規定新建城市軌道交通地下、地面、高架車站站臺均應采用屏蔽門系統。地面行車區間線路兩側應設立封閉屏障,封閉屏障高度應不低于2m,并具有一定的防人為破壞能力。封閉屏障的結構形式應具有通透性并與周圍環境相適應。地面行車區間線路兩側應每隔400m設置1個有人值守的保安崗亭。
為了進一步保障安全,未來所有軌道交通都將設置固定式化學監測器設施,該監測器將安裝于垂直高度相當于一般人群的呼吸帶的位置,不應高于170cm且不應低于120cm,保證氣流通暢進入。在重要車站,應使用兩種不同技術的化學監測器。列車車廂中應按要求安裝固定式化學監測器。